一、公示名单
西南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拟合格考生名单(点击下载)
二、意见受理期限
2018年5月29日—6月7日
三、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
(一) 如果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,请以邮件的方式向招生办公室、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反映。
(二) 反映人要用真实姓名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真实、具体。
四、意见受理单位
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
电 话:023-68367777, 023-68362513
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西南大学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
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五、相关说明
(一) 后续各省招办如有调整,将根据其调整审核结论实时更新此名单,请考生自行查询。
(二) 西南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(类)计划见下表。
注:最终分省分专业(类)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。
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
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